三、普通高中教育资助政策
我县已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1. 免除学杂费。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全面免除普通高中持有《扶贫手册》(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生学杂费,对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学生,县财政按照当地公办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高于县财政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2.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覆盖面为在校生15%,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分三个档次:一档1000元,二档2000元,三档3000元)。
3. 校内资助。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
4. 申请程序。学生申请→校评议小组评议→校资助领导小组初审→学校公示→县资助中心审批→县财政打卡发放。国家助学金每学年申请和评定一次,按学期发放。
5. 需要材料。①申请表(学校提供)②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复印件(备查与受助对象关系)③无相关部门证件要出具经济困难证明④提供受助对象的邮政储蓄银行账号。
四、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
我县已建立起以国家免学费、国家助学金为主,学校和社会资助及顶岗实习等为补充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1. 免学费。我县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免除学费。
2. 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六盘山区等国家11个连片特困地区在我县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农村学生,在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中建立电子信息档案,持有《扶贫手册》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以及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生均每年2000元(分三个档次:一档1000元,二档2000元,三档3000元)。资助比例按扣除涉农专业学生和国家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学生后的在校生的12%确定。
3.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获奖学生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4. 顶岗实习。安排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学生到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5. 校内资助。中等职业学校每年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勤工助学、校内奖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6. 申请程序。学生申请→校评议小组评议→校资助领导小组初审→学校公示→县资助中心审批→县财政打卡发放。国家助学金每学年申请和评定一次,按学期发放。
7. 需要材料。①申请表(学校提供)②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复印件(备查与受助对象关系)③无相关部门证件要出具经济困难证明④银行账号由学校统一办理。
五、高等教育资助政策
(一)困难大学生一次性补助
1. 资助对象。考上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城乡低保家庭和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子女。
2. 资助标准。市、县政府予以一次性补助3000元。
3. 申请程序。个人申请→县资助中心审核→市教育局审批→县教育局发放。
4. 需要材料:①申请报告②录取学校通知书(复印件)③村镇民政部门证明④符合条件的证件复印件(并加盖证件部门公章)⑤学生与持证人户口关系复印件⑥申请人提供农商行账号。
(二)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
1. *对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2. 具体条件。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②诚实守信,遵纪守法③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④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
3. *标准。本专科生每年8000元,研究生每年12000元。
4. 办理程序:学生申请→学校、所在村(居)委会、镇(街)审核→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初定→合同签订→*发放。
首贷申请材料
出示材料 | 助学*申请表或镇、村、社区困难证明、借款学生身份证原件、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原件(新生)或学生证原件(在校生)、户口簿原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上,则需双方户口簿原件) |
提交材料 | 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助学*申请表或镇、村、社区困难证明、借款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或学生证)复印件 |
续贷申请材料
出示材料 | 现场办理申请手续的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
提交材料 | 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
(三)建档立卡家庭困难大学生
从2016年秋学期起,建档立卡家庭子女在省内普通高校就读的本专科生,全部减免学费,国家助学金按最高档次标准资助。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申请学费减免和国家助学金只需持有《扶贫手册》即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