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和国家的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坚决打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战,加快提升语言文字服务能力,大力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我县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设“强富美高”新阜宁营造良好的社会语言环境。
工作重点
一、 健全机构 建立网络
各语委成员单位建立完善语言文字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切实可行的工作制度和评价体系;健全语言文字工作网络,分工负责、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组织协调,确保全县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常态化、信息化、科学化,程序规范,资源共享,形成体系。
二、宣传推广 增强意识
继续宣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建立健全语言文字工作管理长效机制。为消除方言隔阂,增进情感沟通,建设“强富美高”新阜宁营造良好的社会语言环境,我们将大力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相关语言文字法规政策宣传,组织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创设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多方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使我县语言文字工作取得长久效果,努力提高全社会知晓度。
三、制度管理 强势推进
各语委成员单位要不断修改、补充、完善各项语言文字工作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语言文字工作的有关规定,将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宣传列入普法宣传教育计划中。人社局、交通局、文广旅局、医院、城管局、电视广播台等部门要把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要求纳入行业管理,城乡管理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去。各学校要做到“三纳入一渗透”即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的管理目标、学生的培养目标,教师的基本功训练,渗透到学生德智体美劳和社会实践等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中。在学校常规管理、教学管理、教学评优、教职工考核、学生评优等各项制度中充分体现,强势推进,提高语言文字工作的规范化。
四、组织培训 提高素质
普通话、规范汉字是国家机关公务用语用字,公务活动须用语用字规范。各单位要以创建促发展,树立新形象,讲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各学校积极创建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将语言文字工作与素质教育和课堂教学改革相结合,加强教师普通话和口语表达方面的培训,特别是落实二级乙等及以下等级的教师的强化训练,帮助他们提高普通话水平,争取在规定期限内达标,从而为争创语言文字示范校奠定基础,确保2019年我县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达95%。
继续加强乡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青壮年普通话培训工作,从实际出发,切实采取措施,提高农民语言能力,优化农村语言环境,不断提高我县推普脱贫工作实效。
五、开展活动 提升素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局、医疗保障局、广播电视、报刊、出版、医院、交通等行业定期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活动,乡镇、社区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农村青壮年普通话学习活动。在教师队伍中开展以“普通话是教师的职业语言”为主题的演讲、经典诵读、普通话测试等多种形式的普通话实践活动,提高每位教师的普通话水平。
各单位要创新开展第2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加强推普意识,积极投入推普活动。培养一支工作能力强,有责任心的推普员队伍。
开展第三届“诵写讲”比赛,努力提高教师使用规范汉字的水平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开展中华经典诵读、书法、征文、演讲等比赛活动。强化学校语言文化传承功能,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书法名家进校园”“诵读名家进校园”和诗词吟诵等活动,发挥名家引领作用,提升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人文素养。
主要措施
一、 加强领导 强化管理
加强领导,健全组织,落实责任,形成网络,这是推进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保障。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做好常规工作,抓好队伍建设。各单位要根据实情制定语言文字工作计划,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计划要有针对性、可行性。
二、严格要求 示范引领
各单位负责人要熟悉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自觉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率先垂范,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第2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推普到乡镇”“小手拉大手”“青壮年务工人员专题培训”等活动。加强农村普通话普及力度,实行城乡联动,把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融入到行业管理、城乡管理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之中。
三、定期督查 提高实效
县语委办将联合司法局、城管局、督导室定期到各单位、街道进行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检查。各单位要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到日常管理。单位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中都要充分体现语言工作的内容。在用语用字、行业管理、学生培养、教育实践过程中要有关于语言文字使用的规章制度;要重视环境对文化素养的熏陶作用;要严格管理、规范使用语言文字工作经费;要重视语言学习方法研究,积极探索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新途径、新方法。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交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确保2019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验收评审率达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