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宁县第一高级中学春秋季绿化工程 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阜宁县第一高级中学 ,建设资金来自自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第一高级中学内;
2.2工程规模:阜宁县第一高级中学春秋季绿化工程,主要内容包含苗木的采购、运输、栽植、施肥、治虫、修剪、锄草、养护等。主要种植的苗木为高杆红叶石楠、香樟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质量:合格且养护期满后绿化苗木成活率100%,养护期两年。
2.4本招标工程共春季、秋季2个标段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
3.3 投标人类似业绩:投标人自2015年3月1日(以竣工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工程且合同金额不低于9万元),投标时需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原件、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
3.4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5投标人名称发生变更的、报名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不一致的,开标前均需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5月24日8:30至2018年5月28日17:00;
招标文件发售要求:投标申请人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持投标单位介绍信和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缴纳报名费300元,售后不退。可同时提供电子标书,购买时请自带U盘或其它移动存储。
发售地点:阜宁县第一高级中学总务处;
联系人:惠老师 ,联系电话:87326118;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贰仟元;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5%。
六.招标最高控制价
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每标段不超过12万元
七、付款方式:
本工程栽植6个月以后组织验收且经验收合格付合同总价的60%;验收合格满一年且经审计结束后10日内,付至审定价的95%;验收合格满两年后的10日内,无质量问题按审定价一次性结清余款。(以上付款均无息)
八、 评标办法: 采用“低价中标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低价中标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进行评审,报价最低者中标。2个标段,中1不中2。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阜宁县第一高级中学官网”上发布。
十、报名地点:阜宁县第一高级中学总务处
十一、开标时间:电话通知
招标人:阜宁县第一高级中学
联系人:惠老师 联系电话:87326118
二○一八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