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好人
半个手掌大的红色证书硬壳上,写着“阜宁好人证”五个烫金大字。不久后,凭着这个红色小本,江苏省阜宁县的256名“好人”就能够享受到免费乘坐县城公交车、免费游玩县内景区、免费用电15度等多项优惠待遇(据8月5日《中国青年报》)。
其实,能够成为当选为阜宁“好人”,所享受的“实惠”还远不止这些,按照今年6月,阜宁县委县政府联合下发的《阜宁县褒奖“好人”实施办法》红头文件规定,阜宁“好人”如果创业,可获得50万元以内的创业担保贷款。同时,该《办法》还通过政治礼遇、经济激励、政策扶持、帮困济贫等46条举措,对拥有好人证的居民进行褒奖。
在坊间,能够被群众成为“好人”,往往是因为这个人品行端正、心地善良、宽厚待人,在诚实守信、乐于助人、一心向善等道德领域拥有突出的表现,且发生在个人身上的这些行为被周围熟知或在一定范围内被成为典故。一个地方,能够涌现出更多被社会广为传颂的好人,不仅体现出这个地方民风淳朴,社会温暖。在市场经济社会的时下,更是地方一个难得的形象品牌,无论招商引资、经商办企业,还是发展旅游经济,有“好人”这张品牌,无疑会起到很大的润滑作用,更能促进社会的稳定和谐。无论社会发展到何时,对于“好人”的道德共识非但不会改变,更会越醇越香。
江苏阜宁大力褒奖“好人”的举措不存在任何问题,其对好人的重视和欲提升110万阜宁人文明素养,打造闻名省内外道德高地勇气和信心更值得推崇。但是,在阜宁官方山上下下为评选好人、宣传好人、奖励好人忙的不亦乐乎,在整个阜宁被“好人”形象包围的情况下,坊间群众却表现的异常冷淡,很多人不仅不知道自己身边出了“阜宁好人”,甚至看到宣传海报上大幅张片,才知道“阜宁好人”的名字。不仅如此,就连被选上“阜宁好人”的居民个人甚至都有些不知所措,“没见过做啥,乍就成了阜宁好人了”。而来自官方的事迹材料却显示,这些当选的“阜宁好人”,有向福利院、敬老院的捐款大户,有收养孤儿的经营户,更有乐于助人的市民群众,无论怎么看,他们的事迹也确实属“好人”之列。
显然,无论是官方评选“好人”价值初衷,还是坊间对“好人”的道德共识,二者之间并没有任何分歧,但对“阜宁好人”遭遇官热民冷的现实尴尬,却值得我们去认真思考。说到底,“好人”来源于坊间社会对品行端正者的综合定义,并不同于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评选“优秀标兵”或“先进生产工作者”。“好人”是在道德善行感动周围和社会下产生,既不能无中生有,更不能人为“打造”,尤其是好人在社会中并不占有绝对比例,因此既不能为评选“好人”去找“好人”,也不能“瘸子里面挑将军”,用降低好人的“道德含金量”去充数。然从阜宁官方对好人评选的一些做法中就不难看出,整个过程存在明显的接地气不足,尤其是将“好人”的候选名额按比例分配,而且评选也有些流于形式,不但让当选者感觉“突然”,普通居民群众因为缺少参与,对评选出的“阜宁好人”既不了解、更不买账,缺乏民意的“阜宁好人”,自然无法得到群众的认可乃至热捧。
“好人”评选更需要群众的参与,由政府自导自演自行认定的“好人”,无论“打造”的如何完美,事迹编造的如何“感人”,政府如何上不封顶的奖励,非但不能起到“好人”应有的积极社会影响,反而会在群众中造成逆反心理,很可能还会出现为获经济和政治待遇奖励的“投机好人”,这样不仅打造不出闻名省内外的道德高地,反而有伤真正的道德弘扬。真正体现阜宁好人的“好人”,政府在奖励上可以“上不封顶”,但整个评选过程既要公开透明,更要放手让群众参与评选,让“阜宁好人”带有厚重的民意基础,只有民热的“阜宁好人”,道德高地才会更加坚固,才会体现阜宁更真实的道德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