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要建低价房
(二)重抓民生工程,高要求服务城市居民,在提升幸福指数上求突破。一要加大住房建设力度。2010年新开工商品房100万m2,竣工60万m2。新建安置楼、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30万m2。二要积极探索低房价战略。通过低房价吸引农民进城入住,兑现农民进城购房给予补贴和费用减免的政策,确保每年有2500户进城购房,达到每年提高城市化率2—3个百分点的要求。三要整顿房产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对开发商实行信用等级制,实行工程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制,严格执行预销售许可证制度,防止炒房,引导群众理性购房。鼓励所有新开发的小区争创示范和优秀住宅小区。四要规范小区物业管理。出台阜宁县物业管理实施意见,建立健全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实施平安小区、文明小区、生态小区“三区同创”,强化户籍、产籍、地籍“三籍同管”,实行水费、电费、物业管理服务费“三费同收”。五要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改造提升老城核心区后街巷,试行城中村改造,整治老住宅小区,改造3万m2危旧房屋,实施城市河流环境综合整治,创造人、水和谐的居住环境。